硫酸镁招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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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jinyezhongw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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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82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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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GB/T26568—2011标准,其中:水溶镁(以Mg计)≥15.0%、水溶硫(以S计)≥19.5%、氯离子≤2.5%、水分≤5.0%、PH值5.0-9.0,细度:0.1-1.0mm、白色粉末,无结块。生态指标符合GB/T23349—2009标准。
比价议标采购农业用一水硫酸镁(粉状)邀请书
一、邀标内容
标 的 物:农业用一水硫酸镁(粉状)
质量要求:符合GB/T26568—2011标准,其中:水溶镁(以Mg计)≥15.0%、水溶硫(以S计)≥19.5%、氯离子≤2.5%、水分≤5.0%、PH值5.0-9.0,细度:0.1-1.0mm、白色粉末,无结块。生态指标符合GB/T23349—2009标准。
包装标准:内塑外编包装, 50kg/袋。
采购数量:1600吨农业用一水硫酸镁(粉状)。
供货时间:2019年 10月20日前到货1000吨,剩余600吨在2019年12月31日到货(具体到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)。
说 明:1、投标人应根据具体情况,提供唯一的报价(到货含税单价)、可供数量、付款方式。
2、注明该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。
3、注明供货人是生产厂家或贸易商。
二、投标须知
1、投标资格:
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,承认和履行邀标文件的被邀请者可自愿参加投标。
2、投标和报价:
①、投标书须按邀标内容进行投标,如须加特别说明的,应在标书中注明。
②、投标方对所投标的产品只能提出不变价格。
③、投标书应字迹清楚,内容整齐,表达正确,不能有涂改增删处。如有修改时,修改处必须加盖法人代表章。投标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。
④、投标书须对产品性能作出说明(贸易商应注明产地),并附有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等。
⑤、投标者可提供优惠条件和特殊承诺的,应在标书中注明。
⑥、投标方要负责整个标书内容的执行。
⑦、投标方不得有围标、串标等情况,一经发现扣除投标保证金,三年内不得参与邀标方任何业务。
3、资格证明文件:
①、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概况如果是第一次参加我公司采购活动,须出俱由注册机关的“企业注册登记资料”;
②、与投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、设备状况说明;
③、产品生产许可证、产品鉴定证书、有关检测报告;
④、法人代表授权书。
4、投标书的递交:
①、投标方应将标书装入袋内密封,并在每一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。
②、投标方必须在2019年8月26日17时前将标书送、寄到邀标地点: 湖南省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集庄社区上伍组;邮编:414300;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吴飞先生收 15842825556 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③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:
A、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;
B、投标书未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;
C、投标书未按邀标要求填写,内容不全,字迹模糊难以辨认;投标书逾期送达及未按时间交纳保证金;
D、无法人授权书或相关文件资料不全;
E、同一标书、同一产品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价格。
5、开标和评标:
①、邀标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一水硫酸镁的市场情况,另行确定开标和评标时间。投标方不参与邀标方的开标和评标。
②、为利于投标审查和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邀标单位在开标和评标后,向未中标单位通报有关情况。
6、评标原则:
①、满足邀标书的质量技术要求,保证交货期,价廉物美。
②、能提供最佳售前和售后服务。
③、能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。
④、评标小组按我公司物质采购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,采取以价格优势为重点的综合指标评议办法。
7、中标通知及签订购销合同:
定标后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,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,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购销合同。
8、其它:
①、投标单位在评标前须交纳保证金5万元(以到邀标单位帐上为准。户名: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;开户行:湖南省临湘市建设银行;帐号:43001680066050001594)。待评标结果公布后,未取得供货资格的单位,其保证金如数退回;已确定的供货单位,其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,自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,在合同执行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②、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购销合同,邀标方可没收其保证金;邀标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方签订购销合同,须双倍支付其保证金。
③评标小组开标时,现场电话征询投标方对标的物的最后报价(投标单位请附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),投标单位标书中报价高于平均报价的不进行电话询价,标的物的价格以投标方的最后报价为准。本邀标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如与合同有冲突的内容,按合同约定为准。
联 系人:葛庆华 15115085752
咨询电话:0730-3377910 传真:0730-3377859
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公司
2019年8月20日
购 销 合 同
甲 方: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:
签订地点:临 湘
乙 方: 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甲、乙双方本着 “互惠双赢、长远合作”的宗旨,为使订购物按质、按量、如期安全抵达订购方,经双方充分酝酿协商,特订立本合同,以便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、产品名称、商标、型号、厂家、数量、金额:
货 物
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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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标
牌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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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 格
型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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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 产
厂 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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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 量
单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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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 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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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9%增值税专用
发票到货价
(元/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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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金 额
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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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水硫酸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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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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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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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0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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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人民币金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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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整(含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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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、质量标准符合GB/T26568-2011标准。其中:水溶镁(以mg计)≥15.0%;水溶硫(以s计)≥19.5%;氯离子(以cl-计)≤2.5%;水分≤5.0%;PH值5.0-9.0;细度:0.1mm-1.0mm,白色粉末状、无结块。生态指标符合GB/T23349-2009标准。
第三条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内塑外编, 50kg/袋,包装物不计价、不回收。
第四条、交(发)货时间:合同生效后开始发货,至2019年10月20日前到货1000吨,剩余600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货。
第五条、货款支付及结算:货到付款,分批结算,即:货到验收合格后,凭乙方提供的9%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。
第六条、运输方式、到站地点:汽车运输到甲方仓库,到库前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第七条、货物交接:实际收货数量以甲方收货数量为准。
第八条、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: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标准验收,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,甲方须在收到货物七日内通知乙方,乙方如有异议,则双方共同取样检验或送上级检验机构检验,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。乙方所供货物如差养分、重量和超水分,所差养分、重量和超水分部分,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双倍给甲方折价。当甲方不能让步接受、或生态指标不符合要求时,无条件退货,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第九条、健康、安全、环保: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,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健康、安全、环保的规定。如一方未能遵守健康、安全、环保的规定,应承担相关的责任。
第十条、第合同解除条件:1、货物发足、货款付清。2、不可抗力。
第十一条、违约责任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相关条款执行。
第十二条、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:双方友好协商,如协商不能解决,向货物抵达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三条、其他:招标押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,合同执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返。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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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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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(章):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集庄社区上伍组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临湘市支行
帐 号:43001680066050001594
联 系 人:葛庆华
电 话:0730-3377190
传 真 号:0730-33778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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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(章):
单位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开户银行:
帐 号:
联 系 人:
电 话:
传 真 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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